Tuesday, 6 January 2009

Discover Hong Kong!


最後一次為《人生驛旅》執筆,我在想,走多遠才算是旅行呢?還是這非關距離?

我有一些朋友,一生都在香港,卻竟七年沒有到過旺角。我近年在幾間美資行工作,發現大部分同事都住在港島,尤以跑馬地和太古城康怡居多,小部分則住沙田大埔。還有陪老友記在尖沙咀試婚紗,未來奶奶好像很不適應的樣子,原來「很久沒過九龍」。我作為九龍人,越來越感到自己很草根。我懷疑有一些港島人去泰國充電、日本購物、韓國整容、上海星加坡公幹的次數會比過海多。

我在初中「有毛有翼」之前還是很少過海,三十歲之前沒有搞清楚跑馬地在哪裡,至今還不知道何時怎樣去大坑看舞火龍。幾年前才知道長洲打醮的時候是全島禁肉,連超級巿場都不例外,麥叔叔也只能賣香菇包──在香港,我沒見過傳統文化有這樣的強勢。

我覺得只需要保持好奇心,感覺自己是遊客,帶著期待與興奮的心情,放一、兩天假,買本HongKongWalker或者翻翻旅發局網頁,閒日按圖索驥在這彈丸之地去發現自己的新大陸,在香港都可以去旅行。山頂、海洋公園、鴨寮街、廟街女人街西洋菜街……(下省五百字),從來都不悶人。嫌太簡單大路,走走「港島百年教會徑」〔註一〕那十幾座包括法定古蹟及歷史建築在內的教堂、跑盡香港二十幾個博物館──旅行的時候我們不是附庸風雅要去人家的教堂和博物館朝聖的嗎?

懷著麥兜去馬爾代夫的心情,即使是事實是跟著麥太上山頂,都一樣滋味又盡興〔註二〕。還想好玩些,在海濱長廊看夜景時,請途人 “Could you please help me take a photo?”,普通話亦可,百分百遊客感覺。雖然我未至於這樣激進,我的確常常抽離一下幻想自己是遊客,然後總感恩地覺得這個地方 surprisingly lovely。

讓我們在全香港徹底變成了一個巨型商場,舊區老建築伴隨港島九龍新界人各自原有的獨特的個性、品味與氣質〔註三〕完全稀釋──正如電話號碼早就溶掉或丟失的 5, 3和 12字頭──之前,好好把她看真。

註:
一、我牧師區伯平《上帝在中國》,突破,2008。
二、謝立文、麥家碧《麥兜故事》,博識,2002。
三、我偶像小克《偽科學鑑證1》,三聯出版,2006,本文插圖亦偷自此書。
Discover Hong Kong是旅發局網站的名稱。

(一雞兩味,原載《基督教時代論壇》1113期 / 200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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