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12 July 2010

二百年的約定

(對不起,香港地方淺窄麻煩屈就瞓一瞓。
一擊此處會企番起身兼放大。

未踏足紐約之前,常常聽到第幾街第幾街,覺得很沒性格。想必是缺乏歷史或品味的結果,跟大陸每個城巿都有解放乜路、嗰度物路各有千秋。談到街名,我很喜愛香港的舊街名,我還是會幻想福佬村道有福佬,或者西洋菜街種著綠油油的西洋菜的日子。即使我不認識不是姓司徒的司徒拔,至少那裡有個人、有個故事。

首次感到第幾街第幾街的好處是從波士頓坐火車到紐約第 34 街轉的士的時候。我第一次來紐約,就能知道司機沒有繞路,而無論發生甚麼事,我知道自己身在何處。

曼克頓感覺很寬大,街道闊落通爽整齊得令人驚訝:貫東西的第一街到一百八十街 (First - 180th Street)、穿南北的第一大道至十二大道 (First - Twelve Avenue),是極其規矩筆直的 grid plan。可能是讀了龍應台的《大江大海一九四九》,裡面提及台北(和上海)街道的命名是怎樣的一個迷你中國地圖,因而得到啟發;又可能是因為我相信創造論,看到這樣的秩序相信後面一定有設計有故事;也極可能是我多管閒事,谷歌了一下紐約的城巿(街道)設計。

原來紐約州立法院的 Commissioners’ Plan of 1811 決定了曼克頓要整整齊齊,每條大直道 (Avenue) 寬一百呎、橫街 (Street) 寬六十呎、但其中十五條橫街寬一百呎以便東西過路交通 (crosstown)。這樣規劃背後的目標包括 "a free and abundant circulation of air" 以減少疾病,以及完全把街道劃成正長方形,因為 "straight-sided and right-angled houses are the most cheap to build"。據說這規劃一直惹來民間反感,覺得這樣樣衰又沉悶,不如城巿自然發展出不規則街道的趣味。沉寃百多年後,這規劃在過往二十年終於得到各路專家的平反,說它其實很好亦有遠見。我也認為它確實如巿議會1807年所說,給大眾帶來便利和健康!而我是先感到空氣清爽及街道方向易掌握,然後才發現這計劃,絕非事後孔明 -_-'''。

壓軸好戲:由於這個 grid plan 稍稍從正東西傾斜 28.9 度,每年有兩天,日落的軌道跟曼克頓的橫街完全平行,因此這兩天在第十四街以北的所有橫街可以完全看到日頭從天空下沉到遙遠的新澤西州地面,完全沒有建築物遮擋,是為 Manhattanhenge 現象。當然,餘下的三百六十四日你站在任何一條橫街或大道向前或向後望,都是一望無際,都一樣感覺美妙。

迷你大都會

紐約原來這麼還小!你不會相信我,我也不相信自己。

維基說,紐約巿1,214.4平方公里(土地789.4 平方公里,水域428.8平方公里),那是已經包括 Manhattan, the Bronx, Brooklyn, Queens, Staten Island。五兄弟姊妹加起來才剛剛大過香港(1,104平方公里)。

(參考:東京2,187、倫敦1,706、上海7,037、北京16,801。)

香港土地面積約440平方公里,人口七百多萬,每平方公里17,000人。曼克頓 (Manhattan, County of New York) 只有59平方公里,人口163萬,每平方公里27,000人。

最不能相信的是曼克頓只有香港七分之一那麼大,而且人口密度那麼高。不過,感覺並非那樣。我的中一地理課最大的啟迪是原來香港擠迫的原因不是地少人多,而是山多平地少。離港外遊,往往發現大幅的平地在我的視網膜很陌生。曼克頓是一大條平地,地方很好用,雖然高樓大廈多,但不論人口和樓宇都很分散,而且街道整齊又寬闊,所以感覺出奇的舒暢。

我的澳洲老闆說香港很神奇,無論你站在哪裡都會阻住別人 (wherever you stand, you’re in the way of somebody else)。在紐約,甚至是時代廣場,擠迫程度和老銅崇光、老旺西洋菜街還是差一大截。喜出望外。

有容乃大。紐約之大,不在於她的實用面積或任何天賦,而是後來放在裡面的人、物、事情。

美國的歷史我很陌生,只知道紐約屬於荷蘭的時候叫做「紐阿姆斯特丹」,英國打敗荷蘭 friend 之後改名「新約克」至今,總之都是新一個自己家鄉熟悉的名字。短短三百多年歷史,發生過的事情卻不少,獨立戰爭與內戰之後,意大利人、猶太人、中國人等大量湧入,十九世紀末始建大型博物館(至今有一百五十所大大小小的博物館),上世紀初愛上摩天大廈。二次大戰期間很多極有才華的歐洲人逃難到紐約;另一邊廂,馬友友的爸爸也從南京逃難到巴黎再輾轉移居紐約發展。一直至今,猛人雲集、物以類聚,不論是文學、戲劇、音樂、舞蹈、藝術。不少在家鄉發了跡,去到紐約發現自己原來不是那麼了不起,更不願意離開。

香港幾年才有一個百老匯歌舞劇看看,紐約的百老匯全年晚晚幾十個戲任君選擇,在裡面還有小食汽水賣,很 casual 的,是毋須扮高檔的事情。為甚麼整個紐約巿人口跟香港差不多,但人家的文化巿場承托力這麼大?(我不是說要人有我有百老匯,不過可以想像,做粵劇仲會死快啲。)

由下曼克頓步行又好,坐巴士又好,慢慢北上,由華爾街這個相當美麗的金融區(相比香港或波士頓那小小的),經過 Tribeca、不只一條街的唐人區、小意大利、蘇豪、Chelsea、第五大道最折福的名店、百老匯、中央公園、一哩博物館、一直到哈林,要一天暴走完會有點吃力,慢慢玩味未嘗不可。走一小段路就嗅到不同的味道,看見很不同的街景和略略不同的人形,這是遊走紐約很大的樂趣。

紐約,不到你不著迷。

可能你會說,唓,香港都係啦。試吓由深水穿過太子行出油尖旺過埋海去中環,或者由西環搭叮叮搭到去柴灣,都好精彩架。冇話唔係喎,我都係香港嘅 fan 屎,香港都幾好玩架!各有特色咁啦。不過唔駛比較,一比較,就膚淺咗啦,呵呵。

但是,有一種東西是香港真的缺乏的:空間。紐約容得下雪糕車、熱狗車、公園裡的色士風樂手、地鐵上向你要錢的人、不看燈過馬路的人、一條已經沒有用處的 High Line、地鐵路軌上的肥老鼠。香港不單地方淺窄,心靈也擠迫,時刻被催眠金錢為現實的全部,加上潔癖的政府把我等蟻民生活的卑微樂趣一一取締。所以,真的不要比較,不然只能學祖藍 (or Handelababy) 話齋:「我接受唔倒囉。」

安靜的大城巿

我說很驚訝並喜歡紐約安靜。去過紐約的朋友即時瞪大雙眼。或許在紐約八天是瞎子摸象,但「靜」的確是我的紐約經驗。我說的並不是一個人在路上(偶爾會有的)那種心靜,而是 physical 的靜。

街道上的靜可能是因為道路寬闊聲音不會困住,也因為沒有胡亂的響鞍。紐約街上到處會看見 “DON’T HONK - $350 PENALTY” (美金啦當然)的告示牌,相信那是沒有 congestion honking 的原因。就算明明行人紅燈而行人大搖大擺的橫過,司機也不會響鞍兇你。

後話:回港後谷歌一下,發現有很多紐約人認為還是很多司機對這規則視而不視。喂,至少你打 “honking new york” 會有幾十萬個搜尋結果,即是這是一件會被討論的事情!在香港你會以為響鞍的設計不是為了防止意外發生,而是純粹是用來兇行人或催前面那輛車的的工具。

從波士頓坐火車到紐約,我坐在quiet car。有條茂李電話響,走了出去兩卡車中間的位置噴口水,但由於他的手勢太活躍,不停被紅外線感應器感應到而開門關門。一名男子不甘被噪音滋擾,走出去叫他搵食行遠啲。

在紐約坐旅遊巴士去 outlet,竟然也是 quiet car。Quiet car 不單是不准講流動電話,而是說話都不得大聲,不然會遭白眼或干涉。極好!

地鐵由於已是百歲人瑞,很多地方都不能接收電話(但據說黑莓可以),反正常人說話不會大聲,因此又是靜。

香港的靜音車廂,靜音的只是額外的噪音來源:有線電視新聞。你已經很感恩。

博物館也是不准用電話。

不准就不准,安靜,是不用解釋的價值或概念。

在香港,只有高級會所才不准用流動電話,第一次這麼高級的人還會感覺好奇怪,明白不了「高級」哪會有「不准」。

當然也有一種靜是感覺,例如曼克頓有個巨肺中央公園,讓你心靈和雙腳有歇息的機會。

結論就是,紐約很靜,很舒服。我以為只有日本人會這樣克制,又以為美國人自由至上巴巴閉,原來最聲大夾惡的還是中國人。我根本不能想像若然有人在地鐵上請另一位乘客用電話小聲一點,他的下場會怎樣。所以我們只能唱《私隱線》發洩一下又鵪鶉地用耳機塞住雙耳算罷了。

Sunday, 11 July 2010

(米15) Guggenheim


很破釜沈舟的態度,十時開館,九時半就到,邊排隊邊吃廿幾蚊港紙的腸仔包,務求盡早入場,因為十一時許就要走。司機竟然不知道這博物館,幸好他還有些求知慾,務必要看到博物館的名字。 Guggenheim 沒 MoMA 墟冚,而且雖然有七層,但面積很小。它的鎮館之寶跟 MoMA 和 the Met 的某些館藏比較近似,最好看的還是建築物本身。很難想像五十年前就有這樣前衛的設計。而且(終於)這是一所令人不會迷路的博物館。

最後是有一點急但總算好好把 Guggenheim 欣賞了一番。紐約太豐富,註定會錯過很多事物,但這八天也算沒甚麼遺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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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14) 自由神和巴士河

除了每一天的計劃都失敗,還有差點錯過了最後一個參觀 Guggenheim Museum 的機會。這天本想去 Guggenheim。但是日周四,休館。其實我一直都有寫下來,但周三晚才醒起。大失方寸,差點想滯留多一天才返港。

於是起床後很失落地去坐 Staten Island Ferry,是為昂貴的紐約少有的蛤乸,因為是免費的。來回一趟看看自由神像,原來真是很高大威猛。回程時身旁的學生哥學生妹在研究行程,得一 New Yorker 阿叔搭訕提供貼示,非常好傾 -_-'''。

碼頭是曼克頓的最南端,接近華爾街。下一站想在 Guggenheim 外面看看拍些照,於是想坐巴士一條氣從最南坐到 Upper East 的九十幾街。巴士站很難找,但找到個疑似站長的人類,他很高興幫忙,話:阿 sweetheart 我好高興幫忙年輕的姑娘,喎。唔該晒。

足足坐了 100 分鐘,不用費力不用曬,又不用付錢(用地鐵卡),慢慢的遊車河,重新感受第一天暴走經過的每一個小區,真高興。

幸好 Guggenheim 面積不大,今天看了外邊和博物館商店,可望明天的最後一小時順利參觀。

搭巴士去蘋果店看看唉瘋科首天面巿的盛況,搭巴士去卡耐基音樂廳,搭巴士回酒店。與巴士相逢恨晚。

Herbie Hancock 果然不是我杯茶,不過,我是 Carnegie Hall 的朝聖者,甚麼都沒所謂。Encore 時人到湧到前面,狂拍照和 video,帶位員開場前巴巴閉閉好像拍照會趕你走,此刻完全失控。跟我想像的 Carnegie Hall 有點分別。

散場接近十一點,來不及到 Top of the Rock 看看曼克頓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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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13) Met the Met & Avery Fisher Hall

又有節目調動,今天去大都會藝術館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入門口過食 Q,阿哥指著我(的 T 恤)示意我不能進內說:You are dangerous! 事緣我穿著楊學德的阿雲(退了休的神奇女俠)T 恤,水桶身形的阿雲手拿繩索說:I’m dangerous。多謝阿叔幽默配合。

The Met 又是令人吃不消的一個館,我亦無意把它走完,只想隨便看看。鎮館之寶包括埃及木乃伊和成座神廟搬來。由於到過埃及兩次,很多類似的展品都在不同地方看過,所以不是十分興奮。但這期的畢加索展卻又好得。以往對畢加索畫風的認識比較單一,主要是他晚期那些左右面不配合那種。原來他不同時期的作品感覺得不一樣,他本人又是花心蘿蔔。但他確是勁,給他一個like。

回酒店換套衣服去聽個認真的音樂會。我預留很充足的時間,然後到前台詢問如何坐地鐵或巴士去林肯中心。那位向來不大寬容的女士竟然不懂,然後建議我坐的士。吓?呢度唔係 Intercontinental 啊,我間房 shared bath 咋喎。她身旁疑似老細的先生背著我叫她問我需要甚麼時候到,叫她 “ask open questions”,嘩,on the floor coaching 喎。心裡面即時笑爆。結果她都是不懂,但叫了一個年輕人幫我。沒有很清晰的指示,但我總算上了一架(貫穿東西的) crosstown bus 成功到達目的地。即時愛上巴士。

林肯中心的 Avery Fisher Hall 是紐約交響樂團的大本營,我不懂貝多芬的彌撒曲,不喜歡 Lindberg 那種唔知佢想點的新作品,但我來朝聖。座位有少少難理解,也沒有帶位,廁格不足,大排長龍。這是大名鼎鼎的 Avery Fisher H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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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12) 月下貨場──夢斷城西

都說購物是應該去 outlet。原來 outlet 很遠,要坐一個至個半小時的旅遊車,車費都幾舊水。不過竟然車上都是要保持安靜,太神奇了。幾列平房有二百幾個品牌坐鎮。我竟然失去常性的買了我人生第一(和第二)對的「飛甩雞毛」、「死」(Tod 德文是死亡)和超貴的 BV 人字拖。再整幾個在彼岸被視為賤物的 Coach 袋,財散人安樂。

值得一提的是在這月下貨場我經驗到的顧客服務是最好的,竟然。

破產不用許多時間,回到城巿還剛剛趕得及多執一隻死雞看《夢斷城西》West Side Story。廿年前不知哪裡學曉這些歌,人在紐約才知道 West Side 就是曼克頓 West Side。雖然根據佐治的講法,Leonard Bernstein 不盡不實,因為當日與波多黎各移民有仇的應該是黑人而不是意大利人。Suspension of doubt la. 廿年前聽的錄音是 Kiri Te Kanawa 的,那時她已經四十歲(角色大概是十六歲卜卜脆那種),現在這女主角來自阿根廷,很厲害的,才廿二歲,能演活那種青春,唱西班牙文時也原汁味些!

看完戲想坐地鐵,等得久了,月台大家頭岳岳,看看告示原來 construction work 所以 late night 這條線沒有車,吓,十點咋噃。由於轉車複雜,結果坐了的士,原來的士可以在任何地方停車,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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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11) 冇嗎?Museum of Modern Art

開始適應了一舊水食個早餐(咁又真係好好食喎),食餐好的給 MoMA。當代藝術博物館,勁嘢。最勁是我首次聽聞 MoMA 是在東京的 MoMA Store。嘩博物館精品店都可以開海外分店?而且還殺了小弟一頸血。

於是一整天在 MoMA。原想中途在博物館的咖啡廳充充電,但大排長龍,時間又緊張,於是又行足一天。事關閉館了還要去 MoMA Store 感覺才完整。

MoMA 現址是 2005 年重建的,日本建築師的作品,可愛得要死。MoMA 其實還在擴館中,因為展品太多。Aeron Chair 就沒有展出!不過即使所有你找尋的東西都不在,MoMA 總夠你看。這陣子的特別展覽是 Henri Cartier-Bresson 的攝影展,很喜歡。免費的 audio 給我上了一課,忽然覺得自己懂得欣賞攝影多一點。

再去時代廣場辦些事,如是者又暴走九小時沒停。有時原意是要坐地鐵但實在對,再這樣走路可能會死。我決意研究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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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10) 哈林

由於獨個上路,通常我都不會做危險的事。很多人告訴我紐約危險及辣塌,看來紐約的形象工程還差一點點功夫。

我想去哈林看看,旅遊書寫得不多,地圖也很簡略,反正它的建議都是參加半天團。好,我就來半天「福音」團。帶團的佐治年紀不少,在哈林長大,也是從小到這迦南浸信會聚會。搞搞震冇幫襯的遊客顯然不被視為弟兄姊妹,要排另一條隊,等候期間看見的場面實在是衣香鬢影,會友來崇拜好像參加頒獎禮或舞會,大洋帽西裝皮鞋房車……

而我在這黑人教會,竟然感到被歧視。從要排另一條隊、大包包必須寄存、只准坐樓座(完全看不見台下的其他會眾),以至那些認為我們遊客很討厭的面色。教會有外人願意來不是應該很高興的嗎?真 O 嘴。你們唱歌是很好聽,但我本來是想來參與而非做觀眾的。即或我不是基督徒,為甚麼不用你們的故事來感染我?

講道一開始我們便要走,導遊還要帶我們 walking tour,但種種原因,其他幾位團友都先後離隊,剩我單對單,事後唯有超慷慨的給小費。

問佐治祖籍何處,說不知道。原來無從考究祖籍是很常見的。只能憑先祖關於家鄉的故事略作推敲。

西人團友問哈林哪裡會比較危險,佐治其實有點火。罪惡是所有城巿都面對的問題,但紐約包括哈林的罪案數字在過往十多二十年其實已大幅下降九成。相信有城巿發展的原因,也有紐約巿長 Giuliani 的功勞。佐治說,別再說哈林不安全,時代廣場都可以不安全!極度同意,當大家叮囑我萬事小心,我也同樣認為西洋菜街可能更不安全。

佐治是搞劇場的(在 American Gangster 客串了兩集),深愛黑人文化並以之為榮。兒子在南美洲拿獎學金做研究,樂而忘返。

跟佐治烈日暴走,穿街過巷,期間他說了很多歷史、人物,可惜我才疏學淺,吸收不到 5%,早知有個人肉 wiki 導遊,就會先做些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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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9) 百老匯

看百老匯似乎是紐約的必然行程,我想,排「死雞飛」(即日半價票)亦然。時代廣場的紅梯級旁邊的 TKTS 到時到候就有二百人在排隊。香港好日都難有音樂劇看,這裡終年晚晚幾十個戲任揀。我就先來一個《芝加哥》。「死雞飛」除了要排隊之外,不好的地方就是若你當日打算來排隊,那就去不成博物館,因為十時(賣日場)和二時(賣夜場)開售,時間卡在中間,假設參觀一所略具規模的博物館要大半天至一天,就搞不妥。

那去不成博物館就去中央公園。嘩個公園大到!肺是生在人體的主半截,中央公園也安置於曼克頓的上半截,黃金地段有一個綠色的長方形,但或許這正是最需要公園的地方。雖然紐約不像波士頓隨處都有地方可以坐坐,但一個公園足以補償。香港是個沒有可以隨便坐的地方,即使有,坐下來都會感覺很奇怪,好像只有麻甩佬和「遊蕩」人士才會坐公園。這裡,很 feel free。齋坐、看書、吃東西、曬太陽,自己屋企一樣。

第一次在百老匯看百老匯歌舞劇。有人在場內賣小食,為甚麼香港的劇場沒有准吃東西的呢?不是不吃東西就會高尚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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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8) 暴走紐約街頭

小麥曾經用一天時間從華爾街(曼克頓差不多最南端)漫步上行,一直走到 145 街,中間穿過各有特色的區域。鄙人東施效顰,卻出師未捷,頭站就落錯車。事緣第一次搭地鐵,不料紐約的地鐵系統相當複雜,長話短說,我就在 Brooklyn Bridge下了車。一時想不開,竟然在正午時分來回 Brooklyn Bridge,對的地方錯的時間,熱到黐肺兼晒燶咗,攰晒。一個人去旅行有時就是會做了很多白痴的事。走著忽然明白為何地鐵沒開到華爾街,於是又跳上去,再落華爾街。

原來那隻金牛犢的正確地點是在百老匯而非華爾街,雖然百老匯很長,而牠確實接近華爾街。紐約的金融區比波士頓的美麗得多,可能是雄偉的舊建築較多。

沿大街往上(uptown)走,鑽進 911 遺址。親身到過這裡,才多一點明白那一天的震撼與傷害。很多人以世貿為家和為榮,不像 IFC 只是上班和消費的地方。而且它被其他摩天大廈高出一倍。一小時之間化為烏有,那打擊確實難以想像。

世貿遺址正東山再起,紀念館也施工中。Preview site 都有展覽場地。除了傷心的故事,也看到一些反省,但反省並不包括美國到底是怎樣使別人與之為敵到這一個地步。

再上路,到了 High Line,是曼克頓西邊一條荒廢多年的架空貨運鐵路保留改建而成的公園。當日在西九跟蔡則師和蘇小姐看到 High Line 的模型,沒想到有天親眼看見。雖然 High Line 未完工,但看見女士們在日光浴都頗高興。不用所有東西都拆掉,而能花錢花心機給予它另一種生命,就很高興。

這天應有走了二十公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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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7) The Pod

安坐房中,掌握外面廁所使用情況,讚!

到我了我入住的 The Pod Hotel,一打開房門我就笑,果然比棺材大一點,但她的設計與格局確實令人舒服。在這裡我將蝸居八個晚上。

由於未肯定這裡有多安全,況且也需要些時間計劃一下,匆匆在樓下的日本餐廳吃了便算,嘩超大碟,又甜,招呼的是印尼人。後來還光顧過幾間幾本餐廳,服務員都是印尼人或大陸人。

(米6) Amtrak

我愛坐火車。原因太多,或者也不需要原因。從波士頓到紐約的路程,坐飛機也太麻煩,坐長途巴士其實最實惠,但我還是愛火車。Amtrak 放行李的地方奇小,是我這種負累多多的獨行人士最狼狽的時候。半天沒吃過東西,走去餐卡時路經的車廂,乘客每邊二人一排,所有人都打開了手提電腦放在餐盤上,比課室更整齊。若然 wifi 斷線會有多少乘客即時死在車上呢?

我坐在quiet car,香港的靜音車廂純粹是電視機不發聲(它不發聲畫面在動其實都是很 noisy 的!),想不到這裡的 quiet car 是不准講手提電話或高聲說話。我以為這種規矩只會在日本行得通。好羨慕。

火車從波士頓南站開往紐約巿中心 34 街的 Penn Station,嘩,很久沒見到這麼多人。不過感覺安全。

(米5) 波士頓辦公48小時

第二、三天不外乎到自己的部門去上班,不停與個別同事茄汁 (catch up)。事緣我是從來沒見過他們任何一位,但數年來不停 conference call 和電郵,與某些同事的工作關係也比較密切。我幻想 D 是個實肉圓眼熱情型,原來真人有點憔悴和腿有一丁點瘸。我假設 M 是個懶洋洋的白色阿姨,原來是個高大和有點搞笑的黑人。我認定 S 是個不苟言笑目無表情的印度人,原來是個嬌小玲瓏,常常微微笑也大搞 gag 的甜美斯里蘭卡人。諸如此類,幾乎沒一個準。所以聲音很重要, facetime 亦然。

第二晚收工落 pub 睇 NBA finals。無意扮藍球粉絲但必須去感受一下那氣氛。 Celtics vs Lakers,其實我在公司已經看見有同事著 Celtics 波衫返工,應該去搭訕掹衫尾。我去的 pub 算是 sports bar,音樂也很有名,但不知道是輸波或是其他原因,人們好想對音樂或聊天的興趣比較大。

第二天和同事 team lunch,碰巧男左女右我在中間,女的有女的吹水,男的竟然粒聲唔出,幸好前一晚有睇波,最不搭訕的我竟然打開話題,一額汗。

父母是香港人的同事 L 很好人,又陪我吃晚飯又陪我去聽 Boston Pops。Boston Symphony Orchestra 正值 season break (Tanglewood又未開始,沮喪),原來跟 BSO 同父同母的 Boston Pops 也有百幾年歷史。這晚叫做 movie night,播 Rodgers & Hammerstein 經典音樂片片段 (Oklahoma!, Carousel, South Pacific, The King and I, State Fair, the Sound of Music) ,即場伴奏,樓下的座位是一張張小圓枱,有餐飲服務!由於最近期的作品是寫於我還未出世的《仙樂飄飄處處聞》,可以想像我們是全場年紀最輕的觀眾之一。散場後,旅遊車把一團團耆英送回家。

波士頓的同事愛走路,而且常備完全不相襯的波鞋或平底鞋或拖鞋更換。真開心。

一眨眼在波士頓已經六天,最後的半天把下半的自由徑匆匆走完。匆得我在非常清涼的氣溫下汗流浹背才趕得上火車。

再見(?),波士頓。

Btw, 各位朋友推介的茶會博物館已經在八年前的一場大火燒毀。重建的資金好像有些問題,遲遲沒有落實。我住的洲際本來就在附近,而且特意設計得像隻帆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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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4) 波士頓的盛會

我到這裡來的主要事情是出席公司一個頗為盛大的頒獎典禮,獲頒 Chairman’s Award for Exceptional Volunteerism。事到如今我還未消化有正經事不能外出公幹但來攞獎就可以這事實。晨早是早餐會及 briefing,然後沒事做直到晚上。結果還是與 Corporate Citizenship(以前叫Community Affairs 的,又改了新名!)的同事吹水然後午飯,回酒店辦些公再稍事休息才出來。頒獎禮在波士頓歌劇院舉行。誰然門口窄窄,但裡面還是很有派頭的一所歌劇院。公司的最高領導人都來和我握手,忽然做一晚明星。

節目搞得很專業也很有意思,還有波士頓芭蕾舞團樂團的銅管部來伴奏(包括好像奧斯卡得獎者行地氈時的出場音樂)。每位得獎者出場前都播一段事先拍攝受助機構負責人講的幾句說話。很多都是嘩啦嘩啦讚美你多謝你,到「光明之友」阿陳太講及我的時候,陳太的節奏很慢,好像禪師,可能我認識她太久,只想笑,但所有人都很感動。靜與慢的威力真的很大。

完事後又和那班同事去飲飲,正式完結虛幻的一天。

這種經驗真的會令你很喜愛這間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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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3) 波士頓一個周末

波士頓原來很小,面積不到香港十分之一,對於一直以為美國甚麼都是大大大的這個香港人,確是有點驚訝,尤其以波士頓在美國歷史中舉足輕重的角色和相對地悠久的歷史,實在想不到這種小鎮風情便是了。寧靜、小巧、舒暢,加上哈佛和麻省理工的人文和學術氣息。呼吸一口氣都忽然優雅了。

抵逹波士頓的的第一晚很累,吃了個 room service 就倒頭大睡,於是很早就醒來,很高興,終於可以假扮早睡早起。

波士頓真正的第一天,我去了 MIT、哈佛和半條 Freedom Trail。「自由徑」:穿街過巷,從歷史地標、紀念碑、墳場等等,上一課美國近四百年歷史的雞精班。

這一天,有三件事令我笑了:一、一出酒店門口就看見松鼠,嘩。我知道中大是有松鼠,但我確是好像未見過真的松鼠囉,哈囉!二、地鐡那架綠色的列車很舊,樣子好像放大版的遊樂場高架單軌車,kawaii ne!三、Freedom Trail的某一站是墳場(安葬著為美國爭取自由的偉人歷史人物),在墳場漫步時,抬頭忽然看見外面樓與樓之間後方的不遠處是 State Street Financial Center,這座建築物的樣子出現在我們公司內聯網和 ASG 的頁面,現在竟然無意中看到實物。波士頓真的很小啊。

行錯少少路,去了唐人街,索性入間越南餐館吃吃東南亞食品,以免多吃西餐熱氣爆嘴。叫了一個「揚州炒飯」,還是英文名 “House Fried Rice” 比較踏實。美國的碟頭確實驚人。然後一個很大隻的女黑人坐下了,叫了頭盤,服務員將「點菜卡」放在她桌上,於是她就發癲了,她說在未試過未吃完就收到帳單,然後她巡了所有的桌子,說沒有一個人收到帳單,投訴店舖歧視她是黑人。服務員說因為她未叫主菜,他們會張點菜卡先放在桌子,那不是帳單。當然那黑人不是來講道理的,她認為所有人都歧視她。她氣憤大駡著離開,還用攝錄機拍下食店。可憐的掌櫃逐枱來致歉。想不到第一天就領教種族糾紛。

主日,先搬酒店,由 Somerville cheap cheap 的假日酒店搬到洲際,因為接著的四晚由公司付帳。的士上掛著「戒急用忍」,原來我遇上了香港人的士司機。兩日沒說過中文發牙痕搭訕,原來是廿幾年前香港移民潮一個頭也不回的發夢青年。

放下行李就到 Back Bay 的 Trinity Church 崇拜。鄙人在港疏懶,在外反而假熱心!Trinity Church 這種又美麗又巨大交通又方便的教會,相信接待很多遊客和過客,不易搞。詩班的歌聲竟然令我幾乎掉淚,崇拜的講道也很好,又有得 chant 吓,很喜歡。

下午搭地鐵去好勁的 Museum of Fine Arts。車上有名懷疑中國籍男子在用國語講手提電話,很明顯對方叫他搭到哈佛街 (Harvard Street) 相見。有型的是該名男子旋即向身旁的黑皮膚乘客問 “Har Four Jeah?”(!)正所謂傻人有傻福,另一名操國語的懷疑中國籍女士出口相救。我越來越相信出外旅遊不必懂外語,膽粗便可,頂籠比別人用多些時間,卻沒有不成的事。

MFA 站下了車,抬頭一望或跟大隊就知方向。波士頓就是這麼嬌小。不過 MFA 裡面就令人勁迷路。記得所到過的博物館大致上都有一些參觀多向指引,不然展廳的號碼名稱都很清楚。又不是囉。Floor Plan 寫的是各廳展品類別,但展廳上方是寫老細(捐款人或被紀念者)的名字,於是,又是問路問路問路。

然後第二天才知道原來敝公司捐了不少給 MFA 所以吾等員工是免費參觀 MFA 的,浪費了U$20,好赤!

周末的波士頓沒有一個趕路的人,所有人都很悠閒,嘩這樣的生活!

>>Boston, at Play 相簿
>>MFA 滄海遺珠

(米2) 兩個機場

飛機即將降落紐約 JFK 機場時,眼前是一大片四方形的小街道,齊整排好窗明几淨得像模型的小屋,很多啡紅色的屋頂;後頭遠處迷霧之中是一大片高樓大廈,在我的視網膜上很小,但知道她很大,因此雖然是第一次來紐約,一看便能認出大名鼎鼎的曼克頓。畫面的感覺是沙漠之中遠處有個綠洲,有點海巿蜃樓。

首次入美國境,全世界人都說,很麻煩的。也有人說,有公司信或名片就好辦。我作好一切心理準備。關員問來幹嗎?公幹。貴寶號?我說了。那你要去波士頓了?(嘩!)對呀,現在就去。事便成了。同事說,去到那邊你會感覺到你為一間偉大的公司打工。明。

從 JFK 轉機去波士頓,好有型啊,完全沒有指示的!一個指示牌說 Transfer,轉個彎就甚麼都沒有,離開的雖然只是一條路,都應該告訴你這條有點像後門的路是往哪裡去的吧。好,然後到了大堂,又是甚麼指示都沒有,也沒有詢問處,問職員,能好好答你。直到許多天之後,我才確定「缺乏指示」和「路在口邊」是這裡的遊戲規則。

然後我搭接駁列車到了 Terminal 8,繼續是沒有指示或詢問處,我的機票不能網上 check-in,用大堂的自助機器也不行。後來找到 counter 的職員辦理,出了張登機證,也沒有奇怪或解釋我的機票有甚麼毛病。

閘口是 32F,很明顯 32F 是要應付很頻密的小飛機班次,所以大槪每隔一段短時間它就要招呼下一班航機起飛。我聽到廣播,時間又差不多,便上機去。聽到身旁的廣州話人彼此說:「……不知道啊,聽不清楚,又沒有寫。」我才留意到確實閘口甚麼也沒有寫,那麼聾的或者英語不好的怎麼辦呢請問,世界頂尖大都會,吓?

飛機即將降波士頓時,憑我這陌生人對波士頓地形的書面理解,也能一眼看出金融地區的位置。

取行李的時候,照常理就是看看它會在哪一條帶走出來。指示牌說是左邊,大家就站近左邊。行李帶走了一、兩轉卻忽然停了,大家就忽然很知機的站到右邊那條行李帶,果然那條行李帶又走了一、兩轉。再停,大家又回到左邊的行李帶,果然又轉!

身為外人,都算有點 culture shock,當然,JFK 已經調校了我的期望。我到過不同的地方,不會期望它們指示清楚、效率要高,但這是美國啊,講 customer service, experience selling, process improvement、各種培訓最天花亂墜的聖地啊。真是不得不「唓」你一聲。

(米1) 頭十六小時

最喜歡右下角粒瞓直掣!

幾廿歲人,以出走為樂,卻竟未曾踏足一地華人腳毛的美加澳紐。終於有機會一遊,甚麼都感到新鮮,請勿見怪。

替美國公司打工六年,美國的人、地、事,語言(美文)、美元,都是工作/生活的一部分。第一次在美國(而不是越南柬埔寨之類)駛美金,反而有點虛幻。

米國遇上我,都算奇。

最近才意識到這是我最長途的一次飛機,僥倖有商務艙坐。說僥倖是不知為何我工作的所有大公司派員公幹時 default 總不是 business class,常常奇怪那麼商務艙是誰坐的呢?當然我知道小麥出差是例必坐頭等,世事真是很難理解。坐頭等,睇小克,勁 cool。

國泰的商務艙很窄,但無敵的是可以完全瞓直。身形小巧的尚算可以碌來碌去,就算睡不著也很舒服。當然空姐空哥都格外優雅。棉的被袋和枕袋令人溫暖,餐布、餐巾和打得爛的杯杯碟碟和美食也令人感覺良好。少人分享的洗手間乾淨得你可以在裡面做任何事。

好想讓爸媽這樣享受一下。

我冷酷的外表之下其實是興奮,不很想睡,反正到了波士頓又是夜晚。於是在機上工作及娛樂。我竟然、終於,看了《逃學威龍》,還有 “Sex & the City”。尤其在替美國公司打工之後,對美國好感不大,況且真是沒時間看電視,所以從來沒看過美國電視劇。

小麥叫我看些在紐約取景的電影才來。我相信廿年前看過一些活地阿倫,但實在甚麼都記不起了。而我身為香港人,竟然也沒看過《秋天的童話》。時間關係,線罷了。或許對我意義重大一些的,是馬友友留下腳毛的地方,如哈佛、波士頓巿政廳廣場、紐約的卡內基音樂廳、林肯中心。都會去朝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