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頭聽歌,精神得多,尤其有靚女跳舞。
呀,其實,男男女女,跳舞就會靚。
呀,其實,男男女女,跳舞就會靚。
你可以想像,「時間」在某些文化中,並不是很求精準的事宜。我越來越覺得,趕著搵食因而要準時的社會,其實是少數。(德國人天生是機器,算例外。)
古巴各城巿的主要節目,大概都包括聽歌跳舞。我們不會跳,也去聽去看湊熱鬧。但往往都是去得太早,一來大家都深閏,回來要輪候入浴,每天又要早起床,二來,我們都是習慣人家說了幾點鐘,就假設大致會準時開始。
結果呢,等到習慣早睡的團友放晒蚊都未開始。例子一,在夏灣拿著名的 Casa de la Musica 聽日場 (matinee),說是下午五至九時,我們五時許入場,等到變化石,但其他顧客沒介懷有沒有 live band,都隨著 MTV 起舞、飲酒。最終八時才有 live band,我們聽了幾支歌就走,外邊等位的客人應該很高興。例子二,在 Santiago 又是著名的 Casa de la Trova 聽歌,說是九點,結果又是十點,我們聽得看得很高興,但十一點前還是要走了。在門口碰上在那裡不知打躉還是打工的大哥,他很驚奇地說:What’s happened? 為甚麼這樣早走啊,未入正題呢。我說,她們累了要睡覺。他說,飲多兩杯啤酒,就會醒晒啦﹣﹣十分古巴的答案。
是的,載歌載舞,晚晚會到三四點,在這個安靜的小城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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